2023年云南财经大学MBA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B线调剂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3-04-04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施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拟招生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调剂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形式与

上课方式

学制与学费

招生名额

第一志愿

复试人数

调剂复试

人数

其他要求

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

MBA

非全日制

一带一路高级工商管理

仅集中班:每学期

集中 2-3 

学费40,000//人,总计120,000/

80

5

235

必须提供定

向就业协议

书,按定向

就业录取。

第一批次调剂志愿填报时间:460000471200我校遂选调剂考生时间:471200以后。遴选考生期间将关闭调剂志愿填报,我院将在此期选调剂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遂选完成后通过MBA中心网站(mba.ynufe.edu.cn招生信息公布调剂复试名单。调剂复试人数为通知人数,实际参加复试人数可能少于此人数。

二、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形式

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复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疫情防控相关方案执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英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笔试。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实际管理经验、表达与沟通能力等;

2.英语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结合实际情境,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专业基础笔试

1考试时间:202341414:30-15:30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闭卷);

3)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按比例计入专业综合成绩;

4)考试地点与考场:后续通过官方QQ复试群公布;

5)不指定参考书目。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2341416:00-18:00

2)考试方式:线下笔试(开卷);

3)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4)考试地点与考场:后续通过官方QQ复试群公布;

5)考试大纲参见附件8

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5)。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5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

(四)复试参考书

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六)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的1个工作日内向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考生须知悉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考生可凭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入校园。

4.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材料说明

备注

1

背景评估表

提交纸质版原件5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

复试承诺书

提交纸质版原件1

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3

准考证

复试全程核验,提交复印件1

如准考证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

4

有效身份证

复试全程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

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模板见附件4

5

学历证书

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

报考时,系统提示学历或学籍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

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籍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6

学位证书

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

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7

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提交纸质版原件1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5

8

就读承诺书

提交纸质版原件1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就读承诺书》(附件6

9

非全日制MBA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提供甲方已完成签名、盖章,丙方已完成签字的原件3

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详见(附件7定向单位(甲方)原则上为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定向单位。可于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总成绩公布后,按要求时间和地址邮寄,具体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

四、缴费及复试材料提交

(一)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缴费时间:202341309:3021:30

2.资格审查、缴费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410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415-16

2)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南院逸夫楼四楼。

3.以上具体面试地点后续通过官方复试QQ群公布。

五、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依据提前公布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名额:

优先录取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外语成绩确定排名。

2.按专业研究方向分别拟录取。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协议。

4.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前按调档函要求函调人事档案。

5.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合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非全日制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协议书,全日制考生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六、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42422:00前。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提交一份体检报告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lunmba@ynufe.edu.cn,文件以体检报告+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按照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人,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九、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114085

联系邮箱:wanglunmba@y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