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院校动态
欢迎报考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188。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一级交叉学科,1个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
一、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人,其中学术学位博士55人、专业学位博士45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2024年我校“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在职工程博士)”具体招生计划和报考要求另行通知。
二、招生学科(领域)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与导师名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招生方式
1.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我校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在每年9-10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择优选拔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非定向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在每年7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当年研究生院网站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详见《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学术成果条件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东北电力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
3.《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4);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已获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应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附件5),其中一人应为博士生导师;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结论);
8.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职业目标和规划等(不少于3000字);
9.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报名系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申请人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六、报名
1.报名方式
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3月5日
3.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及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照片报名资格无效。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 JPG格式,大小20k-100k。考生寄送纸质报名材料所贴照片应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打印无效。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照片。
4.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考生应在2024年3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中第7、8、9、10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所报考学院邮箱。(统一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文件名“报考专业-姓名”)。
学院名称 电子邮箱
电气工程学院 1158609534@qq.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66042280@qq.com
自动化工程学院 859557035@qq.com
计算机学院 872888861@qq.com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考生可参阅生源地省份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仍须符合本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6.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填写三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4),其中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登记表PDF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dbdlyzb@163.com,电子邮件的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其余两份分别报送考生所属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办。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满足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
七、审核内容
1.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2024年3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中第1、2、4、5、6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为第1、2、3、4、5、6项)纸质版材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以邮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132012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报名费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未按期寄送申请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研招办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2.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后,各招生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进入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建议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具体请查看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八、考核及录取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应重点考核申请者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通过。具体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请查看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
2.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博士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考核录取过程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申请考核、择优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博士研究生一致。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6)。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4.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九、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十、其他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针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设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4.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到时可不转入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若不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则不享有我校的奖助学金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6.考生应严格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真实等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9.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及辅导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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