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报考点(代码1213)10.30开始网上确认最新公告
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北辰区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1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北辰区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13)并通过招生单位报考资格审核且已交费成功的考生,须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确认手续。未按天津市网报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确认材料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2:00,报考点将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已经完成报名信息确认;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更新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北辰区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考生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确认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
二、网上确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
(1)准考证用个人照片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如报考点有其他要求,请自行注明),用于准考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不小于2/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反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2)手持身份证照片
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都和肩部要端正;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反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5)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3.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须按照网上确认系统提示,如实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2)具有天津市《居住证》的考生,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可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3)就读于坐落在本市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提供第二学士学位学习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学证明。
(4)就读于外省高校在本市教学点学习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籍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津教学点学习证明。
4.考生须根据身份验证情况,按照网上确认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证件原件照片:
(1)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件照片。
(2)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身份证丢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5.以下情况,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照片:
(1)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3)现役军人考生报考,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出具的证明。
(4)天津户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津报名考试,须提供个人在津报考申请及相关说明、学籍所在高校出具的需在津报考的相关证明。
(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因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时间、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要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等,请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够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3.考生可于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准考证》上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考试要求,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消息。
四、联系方式
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咨询电话:8530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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