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MEM全日制调剂考生(第二批)复试MEM调剂
各位MEM考生: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公布,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已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
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将认真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及复试以后的录取工作。
复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准时参加!
一、【复试时间】
2021年4月6日(周二)上午8:00-12:30
二、【复试形式】
我校选用平台主要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华为云We-Link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安装好以上2个软件,学习熟悉操作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需满足“双机位”要求,考生需准备2部安装iOS系统或Android系统的手机或平板电脑,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顺畅的4G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其他方式固定设备,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意外情况,致使设备跌落。
1.主机位。主机位设备用于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登录系统,查看试题,面试时与考官互动等。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姿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辅机位。辅机位设备放置在考生后方45°或指定角度拍摄,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屏幕或考生答题区域。
学信网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华为云We-Link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注意事项:1)考生需一个人在封闭环境中,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无故离开、缺席;
3)提前下载准备相关复试远程设备软件;
4)考生的远程网络设备需稳定;
5)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及其他校外无关人员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一定要严格遵守复试监管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三、【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为:
(1)英语口语
自我介绍。互动交流,考官根据考生的叙述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要求:口齿清楚、发音准确、表述清晰。
(2)个人面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职业背景、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和职业素养综合能力等。
主要参考指标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3.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所需材料】
学校将按照招生简章、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要求,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1.《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复试考生信息表》(详见附件4);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的原件;
7.其他所取得的各种资格证书、所获奖励证明可作为补充材料。
注意:
1. 准考证(如遗失,考生可通过学信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资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和pdf)用邮件方式发送到usstmem@163.com邮箱,上传的资料一定要清晰可见!能够辨识!
声明:
1. 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参加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2.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复试资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录取资格无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3.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本人在考试场所并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1-65710178 / 65710179
监督电话: 021-55270716、021-55272521
以上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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