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示:拟同意设置康复大学等24所学校政策解读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4-05-20
教育资讯

5月15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康复大学等24所学校。 

24所学校如下(皆为公办学校):

山东省设立康复大学

广东省设立深圳理工大学

青海省设立青海理工学院

海南医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

宁夏师范学院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

河北省设立邢台医学院

辽宁省设立朝阳师范学院

甘肃省设立陇南师范学院

甘肃省设立甘肃警察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新疆和田学院

民政部设立民政职业大学

河北省设立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黑龙江省设立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

浙江省设立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江西省设立江西职业技术大学

湖南省设立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

广东省设立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重庆市设立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贵州省设立贵州交通职业大学

甘肃省设立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转设为长沙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