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前提经典分享

点击数: / 作者:小鹰 / 2018-01-13
优化发展的重要前提
新年伊始,一则亚布力阳光度假村董事长毛振华“炮轰”当地行政管理机构的网络视频引发轰动效应,再次激起对于东北振兴与当地营商环境的热议。黑龙江省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并很快向社会公布了对亚布力管委会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分意见。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坐实了亚布力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未经同意占用阳光度假村土地,采用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和调查等方式干扰企业经营,以及对包括阳光度假村在内的6个初级雪场经营联盟出现利益分歧时没有正确履行协调职责等问题。不难看出一系列现象背后,正是利益驱动下权力的傲慢,而权力和市场的互动模式恰好是解读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
 
1月3日召开的2018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是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当前政府改革的一个着力点,也是经济发展最大的潜力所在。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显然,在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对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全局意义。
 
早在2003年,世界银行研究局发布过一项针对中国23个城市的投资环境研究报告。在23个城市中,杭州、上海、广州和深圳被列为投资环境最佳的“领跑者”城市,在得分最低的B-组的3个城市中,有两个来自东北,此时正是提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前夕,可见东北的投资营商环境问题,已非一日之寒。到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文件在充分肯定10多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的成效基础上,明确指出当前东北地区面临着市场化程度不高,国企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基层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显然,在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10多年之后,营商环境依然是东北发展的突出短板。今天,我们从阳光度假村与亚布力管委会之争中读到的,依然是关乎营商环境的一声叹息。
 
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因,而市场经济环境下,最能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因素,无疑就是营商环境。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的营商环境好,就会吸引大批企业投资,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差,企业同样会“用脚投票”,为此世界各国及其地方政府无不把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制胜法宝。正反两方面的实践都在不断提醒人们:营商环境既是实现区域发展目标的捷径,又是区域发展走向窘境的起点。无论是东北振兴,还是西部开发或中部崛起,都需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值得欣喜的是,在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2017年中国营商环境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78位,比2014年前移了18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年来坚定不移地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效。
 
改革开放初期,国内普遍存在严重的基础设施短缺,对外交通和通信条件,以及用水用能等必要的硬件条件对于企业的投资决策影响更大。随着基础设施条件的普遍改善,以政府政策规制、商务服务和公众行为模式为核心的软环境质量成为营商环境主要内容。由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研究小组在全球进行营商环境评价的10项指标中,除了电力供应一项硬件指标外,其余9项都属于政府规制和商务服务的软环境指标,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登记财产、获得贷款、投资者保护、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阳光度假村与亚布力管委会之争,问题也恰恰出现在这些方面。
 
透过阳光度假村这一个案,可以管窥现阶段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体制因素,也给我们带来许多进一步优化完善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启示。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要服从服务于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目标,区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定位,塑造“亲”“清”政商关系。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核心在于按照依法、透明、可预期的原则,建立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模式,做到政府调控干预有据有度有序,避免行政权力滥用。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要以“简政”和“减负”为重点,大幅精简面向企业的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间,同时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既抓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又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四是优化营商环境,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为各类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