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经典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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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鹰 / 2018-01-13
跨境电商发展问题研究
作者简介:童馨(1981-),女,浙江兰溪人,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硕士,讲师,主要从事经济学方面研究,浙江 杭州 310036;王皓白,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
基金项目: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营利组织与企业跨部门合作视角下的社会创业:协同网络与公信力提升”,项目编号:71303215;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非营利组织与企业跨部门合作视角下的社会创业:慈善协同网络与公信力提升”,项目编号:12YJC630196;201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非营利组织与企业跨部门合作下的社会创业:慈善协同网络与公信力提升”,项目编号:Y13G020050
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造就了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全球化,借助于这种技术应用的跨境电子商务正在改变传统国际贸易的理念和模式,其交易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电子化特点,相比于传统贸易手段,更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便捷、便利等优势,也使企业或个人交易更容易拓展至全球大市场,跨境电子商务不仅成为世界贸易发展的新引擎,而且正在成为未来主流的国际贸易模式,改变着传统的世界贸易格局。当前,世界主要贸易国家都把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本国的发展战略,甚至把其提升到影响国家竞争力、国家战略目标实现的高度,相继出台不同的扶持政策,如美国在2015发布了未来10年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在2025年使得跨境电子商务规模达到整个国际贸易的70%以上,欧盟、日本也都相继做出了这样的规划[1]。而对于我国而言,对外贸易发展正处于一个“瓶颈期”,外贸出口增速下滑,传统竞争优势被削弱,如何寻求突破、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动力,需要对这种形势要求做出积极应对。虽然跨境电商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势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使其越来越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发展必将成为我国贸易发展的主流趋势。
一、跨境电商:基于博弈的国际贸易未来取向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一)跨境电商的特点代表国际贸易发展的“未来”
跨境电商自产生以来,其独特性使其发展有着更强大和更持续的发展潜力,它不仅使一切贸易方式得到创新,而且还改变了旧的国际贸易格局。通过互联网的发展和平台作用,跨境电商很轻易地实现了全球性贸易,在极大方便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无须考虑距离远近,人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市场产品与消费者的直接对接,使得市场发展环境和消费者需求满足从一个狭小的区域扩展到整个世界市场,商业竞争的理念被打破。同时其多边性使得交易过程和操作路径不再局限于国与国、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双边活动,而是形成更多方在商品、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的互动,这更加强了全球化贸易的广度和深度[2],为每一个参与全球贸易的国家和地区以及经济体带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而传统的以跨国企业为主体的全球贸易,将会转变成跨国企业和中小企业共同主导的全球普惠贸易局面,中小企业和消费者不再是国际贸易的间接方和旁观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买家和卖家、进口方和出口方在全球贸易产业链上的关系也将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另外,其无纸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带来了具体交易方式的变革,从信息传递到最终交易成功,标志着效率和效益成为跨境电商未来取代传统国际贸易的社会价值选择,它不但是一种打破时空和距离束缚的外在表现形式,而是未来国家间经济实力竞争的集中目标。谁能够在跨境电商发展上占得先机,谁就能够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实力竞争中获得优势,跨境电商代表未来国际贸易模式的变革,同时也代表着未来国家和地区间国际贸易竞争趋势的必然选择。
(二)跨境电商发展的国际性差距与不平衡
从规模上看,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至2016年增长到31.34万亿美元,增速大大超过传统贸易。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互联网使用程度差异,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速度、水平也不尽相同。从各国发展状况看,无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还是进口,占有主导位置和引领发展的仍然是以美国、英国、德国、荷兰和法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他们占有了跨境电商的较大份额,也成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最为频繁的国家。如美国,庞大的网民群体造就了其强势的在线购买实力,不仅是跨境电商的积极推动者和倡导者,而且还希望规则制定成为全球市场的主导者。如欧盟,30%以上的欧盟地区消费者在线购买非欧盟国家商品,欧元区内国家的购买行为甚至达到70%。在亚洲,以中国为代表的跨境电商交易不仅成为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增长最快的市场,而且总体规模已经跃于全球发展前列,占到全球近30%的市场份额[3]。在拉美,巴西、阿根廷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和交易人数都在以两位数比例增长。总体上跨境电商每年保持着30%的复合年增长率的快速增长,大有代替传统贸易之势。但纵观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状况,传统贸易力量格局还没有完全改变,跨境电商的主导力量仍然集中在发达国家方面,从进口和出口比例看,发达国家仍然占到了跨境电商出口的较大份额;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影响仍然处于低端发展处境,品牌无影响力,企业无竞争力;从跨境电商交易行为的操作规程看,发达国家和地区仍然处于引导和主导的位置,掌握了更多的发言权。而对于中国而言,虽然交易中的出口占了较大份额,但出口产品品类仍然没有改变传统贸易的态势,多以生活消费用品为主,说明在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中要占有一席之地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三)新时期跨境电商对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正向推动作用
跨境电商的兴起,不仅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在改变传统的贸易模式,而且普惠交易背景下的各经济体参与,也在改变着世界市场的竞争格局,相比于同期我国外贸总体仅为7.6%的增幅(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持续保持在30%以上的增幅足以说明它发展的巨大潜力,这必将对我国外贸易发展态势和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通过电商渠道的切入,企业运营成本得以降低,经营效率得以提升,市场的开放化、包容性以及管理机制的灵活性降低了市场准人的“门槛”,使得中小企业也能“零距离”的加入全球大市场,享受到平等和普惠的全球化贸易红利,客观上改变了我国参与国际贸易主体竞争的分布格局,增强了我国外贸的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面对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境外消费者需求,通过电商平台的联结,企业与消费者更容易建立起通畅的信息互动关系,企业因而能够及时掌握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在提升产品制造工艺、质量的同时,加强研发设计、品牌销售,重构价值链和产业链,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4]。由此看来,跨境电商的发展必将影响到国内经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对推动我国企业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促进我国外贸行业转型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这对提升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和经济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积极作用,跨境电子商务因而也成为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新动力。
二、新时期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一)从我国跨境电商整体发展态势分析
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占进出口贸易额比例不断提高。2016年以来跨境电商企业已经突破20多万家,国际B2C跨境电商平台:以速卖通、兰亭集势、敦煌等代表的跨境电商平台正在掘起。自2010年交易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以来,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交易规模有望达到8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从跨境电商所占整个交易规模的比例看,自2008年以来也是呈逐年增长的态势,2010年仅占整个交易规模的6.4%,而2016年提升到20.3%,2017年有望达到34%的水平,说明跨境电商所占整个对外贸易规模的分量在增加,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预测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望达12万亿元,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外贸模式,越来越凸显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结构性分析
从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结构来看,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进口交易规模达9072亿元。出口占了整个跨境电商交易的85.4%,进口仅占其比例的14.6%,2016年虽有改变,但预测较长时间内出口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主导地位不会改变[5]。
从业务模式来看,跨境电商以B2B业务为主,B2C跨境模式逐渐形成。外贸B2B在跨境电商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2015年之前都达到了90%以上的业务份额,占据整个交易的绝对优势,而代表零售跨境电商直面终端客户的B2C模式,目前在跨境电商中比重还较低,但其增幅已然超过B2B业务。预计到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额将超过3.6万亿元,年均增幅34%。从业务模式上看,虽然未来跨境电商B2B模式将长期占据主流,但B2C发展将更具有发展潜力。
从交易的国家和地区看,发达国家仍为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贸易伙伴,与美国和欧盟市场交易较为稳定,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大洋洲地区国家也已经成为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贸易伙伴;与发展中国家交易增长在加速,对东盟、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的交易也在迅速增长。随着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中国跨境电商将在欧美成熟市场中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同时,将加速向印度、巴西、俄罗斯、南非等新兴经济体中拓展。
从交易产品结构上看,我国跨境电商商品主要集中在服装服饰、电子产品、母婴玩具等生活消费用品,这些产品附加值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强。但从跨境电商交易的产品总体结构看,品牌产品交易额占到了总交易额的30%以上,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这表明跨境电商虽然是一种新的贸易发展模式,但传统意义的品牌竞争仍然在未来电商市场竞争中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强弱,品牌国际化比拼已成必然。中国跨境电商如果不紧跟趋势,不增强品牌意识和积极打造自身的品牌优势,将不会获得可持续的发展。
从交易主体看,传统外贸企业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越来越多的传统外贸企业通过各种平台宣传自己的品牌,开展各种网上交易活动,交易主体进一步增多,中小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增幅明显,逐渐占据行业中的主体地位。阿里巴巴、敦煌网、中国制造网、京东商城等电商企业的进入,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助推器。B2B成熟、稳定的模式发展以及B2C企业的快速成长,使得生产型企业和专注于国内贸易的企业积极涌入跨境电子商务领域。
从跨境电商国内发展地区分布看,近几年来,以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等为代表的外贸业发达地区一直占有跨境电商交易近80%的份额,跨境电商发展的经济基础好,发展体系较完备。但从交易额增速上看,中部省份增幅最快,2015年以来一直保持近80%的年增长率[6]。相比已经成熟的东部地区市场及中部地区的增速,西部地区的跨境电商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积极推动西部地区跨境电商发展能够从整体上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的竞争实力。
三、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系不完善
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对平台、物流、支付、通关等环节提出了新的需求,“便利、快速、联动”成为关注的重点。管理体系完善是解决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的焦点,但当前监管和通关仍落后于跨境电商发展的需要,口岸单一窗口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据统计,目前我国政府参与跨境电商管理的部门有16个之多,彼此各建数据库,监测系统,监管体系间缺乏沟通,管理分散;涉及到海关、国检、国税、外管局等多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使企业无所适从。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通关效率低,运作成本相对较高。标准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往往导致市场秩序处于混乱状态。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主要以中小额交易为主,跨境零售的零散化、碎片化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物流效率低、成本高,通关管理工作烦琐。相关制度体系不严,网购中经常出现以次充好,甚至以“代购”、瞒报、化整为零等手段逃税避税,这些弊端严重阻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跨境电商是商业模式的变革,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当前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仍然沿用传统贸易方式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跨境电商的需要。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缺失,诸如在通关方面的法律条文规定不规范,交易环节操作普遍缺乏合同文本、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这很容易引发纠纷问题。而一些法律条文又没能与发达国家接轨,往往导致监管难度加大。从当前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看,最突出的仍然是涉及商品质量的监督和维权问题,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往往导致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一些网络欺诈、假冒伪劣的交易行为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跨境消费权益,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声誉。
(三)跨境电子支付面临制度性困境
支付结算是跨境电商交易的核心环节,传统贸易的结算主要是通过美元的中间环节转换来实现的,而在缺乏正常报关途径的情况下,跨境电商很难通过这种正常渠道结算。所以跨境电商一般都通过第三方支付行业来实现结算,如支付宝、易宝支付、钱宝、京东网银等。这些第三方支付行业虽然发展势头很好,但是面对通关、退税等跨境的复杂业务问题,也制约了跨境支付的开展[7]。目前,美国第三方支付系统PayPal能够支持100多种货币支付,覆盖全球203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市场规模最大的在线支付工具。而我国国内金融机构以及支付企业,国际化程度均较低,国际影响力小,服务能力不足,尚未被海外电子商务企业、买家普遍接受。
(四)跨境物流滞后
对于跨境电商发展来说,物流是保证商品在全球市场自由流通的保障。目前我国的跨境物流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是成本高的问题。我国物流成本一直占GDP总量的15%以上,相比于发达国家的10%以下,这个数据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成为跨境交易面临的最大“瓶颈”问题。其次,跨境物流系统不发达,没有形成一条完善的电商物流供应链体系。在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用户流等整个供应链体系中,跨境物流处于核心环节,但现实是物流并没有融入到进整个体系之中,甚至与其他环节是割裂的。目前,我国跨境物流多以第三方物流模式为主,52.8%的商户要依赖于国外的物流分配中心,零售商品的物流多以小包业务靠邮政渠道和依赖国际上的快递公司来实现。这些公司占据了70%的国际快递市场份额。国际物流业正向着信息化、综合型和一体化方向发展,但我国物流业目前却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及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跨境物流主体较为分散,缺乏有实力大公司主导,对于零售物流来说,物流配送速度慢、时间长、全程追踪监督能力差、退换货难度大、跨境包裹破损甚至丢包等问题突出。除自身这些问题外,跨境物流的清关障碍是另一个制约因素,在通关过程中,由于各国海关政策不同,对进出境货物审查也不同,有些国家海关申报手续繁琐、申报时间长,同时费用支出也非常高,商品被滞留导致消费者无法按时收货。真正实现跨境交易与购物便捷迅速高效,提高物流企业内功和海关效率是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五)跨境电商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不强
2014年以来,跨境电商进入3.0时代。在这个时期,虽然网络渠道和网络营销推广依然重要,但结合传统资源,从柔性供应链和多渠道运营状况看,品牌国际化战略深入到跨境电商各系统中已是必然趋势,实施品牌战略将成为跨境电商的新起点。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在市场、体制方面的不断成熟与完善,红利期“卖什么都赚钱”的时代不会再现。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只有品牌与服务才是王道,说到底未来的跨境电商竞争仍然是品牌之争。一方面,近年来我国虽然积极参与跨境国际分工,但仍然处于分工中的下端,产品品牌认知度低,无品牌资质,又找不到品牌授权,已经成为我国跨境电商中小卖家普遍面临的难题。产品同质化,滥打价格战,忽视品牌、质量、服务意识的建设,这必然造成跨境电商发展的后继乏力。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出售的商品,大多为简单加工产品和初级产品,主要集中于衣服、箱包、食品、电子产品等个人消费领域,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不多,这些商品的可替代性较强,缺乏真正的全球市场竞争力。
(六)跨境电商人才稀缺
跨境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带来了企业对电商人才的渴求问题。当前最突出的是电商复合型人才急缺问题[8]。当海外业务占比60%以上时,企业更看重外语能力和掌握平台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现实情况是,企业不缺单一的纯技术性人才,缺少的是真正能够具备综合能力的业务人才。虽然每年高等院校向企业输送了大量的国际贸易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但是,由于培训机构起步晚于市场需求,兼具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特征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人才培养远远落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真正能对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提升作用的复合型人才不多。
四、提高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路径选择
(一)从政策及管理层面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和规范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在跨境电商发展上政府政策支持的最好注脚。强调跨境电商的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间贸易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积极走出去,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特别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有影响、有品牌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并通过强化海关、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税收政策、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财政金融支持等配套措施实现跨境电商政策支持的一体化管理,这些政策出台十分利好跨境电商的发展。
在做好政策积极扶持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做好监管工作。在跨境电商监管中,首先,要强化规范制约作用。在经营主体准入、商品准入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应规则和措施,促使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其次,是针对各参与经济体特点进行分类监管。对于自营类电商、平台类电商及境外网站应针对其特点,采取更科学的分类监管模式。再次,是强化海关、商检、银行等部门的通力协作。融合海关、商检、工商、商务、央行、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形成跨境电商监管合力。统一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备案认证,构建“关”“税”“汇”“检”“商”“物”之间管理一体化体系,提高通关效率。在此基础上,还要明确跨境电商各市场主体职责,建立有效的惩戒机制,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惩罚。
(二)完善和优化跨境电子支付、结汇等服务支撑体系
跨境电商支付是重要的环节,但一直以来存在着支付国际化程度较低、跨境结算服务能力较弱的问题。为解决此类问题,应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从政策、人才、基础建设方面提供支持,发展跨境电子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政策方面,应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当然,跨境电商市场面临着电子支付风险的问题,从制度上,应借鉴欧美关于电子支付的一些法律法规的成功做法,同时结合我国电子支付的服务实践,制定相应法律,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尽量简化管理环节,便利跨境贸易。
(三)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更好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企业要做大做强,树立品牌意识、注意商品品质和走品牌道路才是正确选择。企业应在战略管理上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中国品牌国际化,积极融入跨境电商的全球产业体系之中。当前跨境电商商品的品牌认知度不高,竞争力不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虽然为其跨国贸易提供了更低的门槛、更少交易环节以及更低交易成本,但要寻找到更好的市场机会,必须调整传统经营模式,走产品品牌化之路,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追求产品多样性赢得消费者的信赖。除自我提升外,企业还要积极借助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加快打造跨境线上品牌,比拼服务和商品质量,鼓励跨境网络零售平台向国际一流服务商看齐,提升品牌形象,增强竞争优势。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
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特点,也是区别于传统物流的优势。跨境电商要符合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需要,就必须适应国际物流体系的效率、服务到位的质量要求,加快对传统物流在理念、管理模式上的改造,整合物流资源,形成规模效益。首先,政府在推动第三方物流发展上应积极有为,全局规划、统筹部署,完善物流基础体系建设,并通过税收、资金等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型物流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其次,企业应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物流资源,通过建海外仓储基地、边境仓、集货物流、自贸区或保税区物流、国际物流专线等方式,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再次,还应提高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之间的协同水平,通过提高自身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战略、资源、供应链等多个方面实现更好地融合,从而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流通效率。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跨境电商良好交易环境
良好的信用有利于推动跨境电商的良好发展。以欧美主导的跨境电商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信用体系,在法律制度、信用调查机制、风险防范制度和信用激励机制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9]。政府需要完善企业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一是通过构建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与监管跨境电商平台及电商企业的交易行为,在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领域建立起体系化、规范化、可操作的诚信监管制度,防范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虚假和欺诈行为。二是有效落实境内电商平台责任,通过有效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力度和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从而构建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跨境电商良好信用的环境。三是从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出发,通过引入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强化对境外电商平台实施信誉认证。
(六)加大跨境电商人才的培育力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紧缺,特别是缺乏集电子商务知识、贸易和外语于一身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为缓解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必须逐步完善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通过电商培训、普及跨境电子商务的知识和技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人才的培养。应积极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选聘平台,重点推出校企结对、电子商务基础提升以及电商精英培训等项目,通过高校开设专业的国际贸易、财务、法律等相关课程,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人才。政府要加快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建立跨境电商后备人才资源库及实行专业人才资格证书制度,构建电子商务人才集聚高地,为未来我国跨境电商不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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