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还是非国有?经典分享

点击数: / 作者:小鹰 / 2018-01-17
国有非国有
一、引言
 
自从2000年“走出去”战略上升至正式的国家战略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我国1.85万家境内投资者设立对外投资企业达3万家,涉及全球186个国家或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8826.4亿美元①。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投资明显加大,2015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虽然规模在不断扩张,但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经验不足和风险规避意识不强往往容易导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失败,中国企业要“走出去”,仍然任重道远。幸运的是,我国改革开放上半阶段以“引进来”战略为主,我国积累了大量的合资企业②,这些合资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探讨如何成功“走出去”的同时,我们可以借鉴这些“引进来”的合资企业的发展经验。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合资伙伴选择这一视角,研究了在中国的合资企业选择国有合资伙伴的影响因素,并深入探讨了母国的文化特征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本文的研究结果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理解国家的文化特征对企业跨国经营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对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时选择合适的合资伙伴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我国“一带一路”周边国家有很多和中国一样的新兴经济体,很多国家的制度与发展环境与我国相似,学习在中国合资企业的经验对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的投资具有现实意义。
 
跨国公司在外国投资时,一般需要决定其组织架构,比如是全资还是合资,如果选择合资的形式,则需要慎重的选择合适的合资伙伴(Ireland et al.,2002)。而在中国选择合资伙伴,需要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选择,就是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伙伴还是选择非国有资本作为合资伙伴。选择与国有资本进行合资一般有3个优势。通常而言,与国有资本合作意味着与政府合作,我国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国家,企业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与政府合作意味着减少了政策风险(Dunning,1998;Hoskisson et al.,2000;Li et al.,2008);其次,与政府合作通常也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资源倾斜、银行贷款等,甚至于相应的监管也将得到减少(Shleifer & Vishny,1994);最后,由于我国很多涉及国家命脉的重点行业大都集中在国有企业,因此与国有资本的合作也能接近很多稀缺的资源,从而在资源的配置上获得优势(Luo,2001)。但是,选择与国有资本合资也面临一些缺点,最主要的表现在国有企业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来经营,一般它们也需要兼顾到社会的稳定,这与现代企业的经营基础不一致,可能会增加委托代理成本(Shleifer & Vishny,1994);并且国有企业通常存在所谓的“软预算”,会降低管理者提高效率的激励。因此,是否选择国有资本进行合资,对跨国公司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议题,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
 
关于跨国企业合资伙伴的研究,尤其是合资伙伴的选择标准的研究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如Luo(1997)认为,在选择合资伙伴时,需要对合资伙伴的规模、产品相关性、市场力量以及其组织形式进行综合的考虑;Hitt等(2000)在此基础上,对比新兴市场国家的投资和发达市场的投资,发现市场的发展程度也会使得合资伙伴的筛选标准有所变化,比如新兴市场的合资伙伴选择需要更注重对金融资产、技术吸纳能力等微观层面的考虑,而发达市场的合资伙伴选择则需要着重考虑其竞争性和对本地市场的了解程度等宏观层面的因素。Lu和Ma(2008)则以中日合资企业为样本,发现在不同的市场约束条件下,合理的选择区域性的公司或者全国性的公司作为合资伙伴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绩表现。这些已有文献尽管对合资伙伴的选择标准做出了研究,但大都集中在微观层面的考虑,并没有系统性的考虑到国家的机制特征也会对公司决策产生影响。近年来兴起的行为金融学理论认为,企业或者个人的决策并非完全按照成本—收益的权衡去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其中应该包含各种非经济因素,包括心理因素、社会体制,也包括文化传统等。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受到其文化背景的影响,在跨国公司的研究中,文化特征是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国家之间体制、文化的不同是会影响公司决策的,这种影响尤其反应在两国企业进行合作联盟时,因为文化的差异会导致双方的行为方式、管理风格的不同,这会影响到整个合资企业的运行效率。
 
事实上,文化被引入跨国公司的研究已屡见不鲜。传统的跨国公司研究在考察进入模式时,认为交易成本、机构特征和文化特征都会影响投资模式选择以及其之后的业绩表现(Brouthers,2002;Delios & Beamish,1999;Yiu & Makino,2002)。然而,这些文献在将文化特征纳入模型时,并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社会学领域中Hofstede(1980)和Schwartz(1994)等的研究,多维度地对国家的文化特征进行了量化,使得文化特征能够很好的进入到跨国公司金融的研究中。Tse、Pan和Au(1997)发现文化特征中的权利距离和不确定性规避会影响跨国公司的进入模式选择。Sarala和Vaara(2010)研究了文化特征在国际并购交易中的作用,文化的差异会导致公司之间知识的传递,而文化趋同则会减弱这种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本身也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文化,因此不同文化背景的公司在我国选择合作伙伴时,选择国有和非国有也会有所不同。
 
为此,本文以中国的合资企业为样本,着重研究了文化特征是否会影响到跨国公司选择国有合资伙伴,并且考察如果选择国有资本的策略包含了文化特征的考虑时,公司业绩是否会有所影响。研究结果证实,来自于和谐观念更强的国家的跨国企业更倾向于选择与国有资本合作,而和谐观念弱的国家的跨国公司则更倾向于选择与非国有资本合作。本文也进一步研究了影响国家文化特征与合资伙伴选择关系的因素,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出资国文化特征对是否选择国有资本为合资伙伴的影响越低,这也说明了合资伙伴的选择受到了机构层面和文化因素的综合性影响。
 
除了研究文化特征与合资伙伴选择的直接联系外,本文还研究了合理选择本地伙伴对公司业绩的间接影响。证实了是否选择国有合资伙伴是跨国公司的内生性选择,当把文化特征纳入合资伙伴的筛选模型之后,如果跨国企业偏离模型所预期的决策进行选择,则会降低公司的业绩表现。
 
本文利用Heckman两步法证实了企业的初始业绩会内生性的影响企业的偏离方向选择,初始业绩越好的公司越容易过多地选择国资,但并不会影响到具体的偏差程度。反而,在针对过多还是过少的选择国资比例的分组回归中,过多地选择国有资本却会降低公司的业绩表现。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如下:
 
  第一,本文首次对外国公司在国内选择国有还是非国有资本作为合资伙伴进行了研究。以往关于合资伙伴选择的研究往往是针对合资方的某些特征进行研究,认为选择某些既定特征的合作伙伴会有利于公司的业绩。但是却忽略了这种选择往往也是内生决定的,本文着重研究了文化特征在选择合资伙伴的某项特征即国有资本还是非国有资本时发挥的作用,一方面丰富了文化特征在跨国公司决策中的研究内容,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企业在选择合资伙伴的时候决策具有内生性。
 
第二,本文以中国的合资企业为样本,将所有的合资企业放在同一个制度环境里进行研究,解决了跨国公司研究中的国家个体特征问题。以往的关于文化特征的研究都选用跨国公司样本(Li et al.,2013),因为各个国家除了文化特征之外,经营环境、制度背景也会有很大的不同,这时很难单独地剥离国家层面文化特征这一因素,所以本文选择在中国注册的合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这些企业在经营合资企业时较少地受到自身国家制度环境的影响,但文化特征却又带进了合资企业,此时考察文化特征在合资企业决策的影响可以避免不同制度环境的干扰而表现出国家文化特征的真正作用。
 
本文其余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对已有文献进行了评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说;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介绍了样本、数据,并对模型和相关变量的计算进行了描述;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及分析,报告了文化价值对合资方选择的影响实证结果;第五部分是相关的稳健性检验,我们用Heckman两步法和HLM多层线性回归模型对各主体假设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是结论,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相关文献回顾
 
文化价值概念引入社会科学的研究首先由Hofstede(1980)引入,它是一个社会的标准规范、价值以及社会如何运行的机制的统称,我们可以通过文化价值来将各个不同的社会人群区分。一个国家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的观念、选择以及行为(Schwartz,1999)。此后,行为金融的学者开始针对文化特征与企业决策的关系开展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反映在跨国公司的研究中,文化价值已经被证实为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考虑因素,母国的文化因素会影响跨国公司在国际业务中的经营策略,比如进入模式、企业家精神、知识传递、股利政策和公司治理等方面(Kogut & Singh,1988;Sarala & Vaara,2010;Stephan & Uhlaner,2010;Stephan & Uhlaner,2008;Tung & Verbeke,2010)。Kogut和Singh(1988)利用Hofstede(1980)提出的文化特征指标,证实了国家的文化特征会影响跨国公司的进入模式。两国的文化差距越大,母国的不确定性规避越大,越容易选择合资的形式而不是并购的模式进入东道国市场。此后,Tse、Pan和Au(1997)利用中国的数据做了类似的研究,同样的发现国家的文化特征比如权利距离和不确定性规避会影响跨国公司的进入模式选择。近期的文章,Li等(2013)的研究发现了国家的文化特征也会影响合资企业的风险,不仅扩展了国家文化特征在公司金融领域的研究内容,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文化特征的确是公司行为决策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而关于合资企业的研究也比较丰富。跨国公司要进行跨国投资,首先需要考虑到的就是投资模式的选择。一方面是建立模式的选择,比如选择并购的方式还是新建投资;另一方面也需要选择进入的模式,比如是全资还是合资。无论是哪方面的选择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权衡考虑,因为投资模式的策略选择也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经营决策和业绩表现(Belderbos,2003;Brouthers,2002)。目前已有的文献也都对跨国公司的进入选择模式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Brouthers(2002)利用欧盟的跨国公司数据发现,跨国公司需要基于交易成本的考虑去制定投资模式的策略选择。除交易成本之外,国家的机构特征、文化特征也在投资模式选择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Dikova & Witteloostuijn,2007;Yiu & Makino,2002)。
 
投资模式确定之后,如果公司选择合资的形式,则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选择合适的合资伙伴形成战略联盟进行投资(Ireland et al.,2002)。在某种程度上,合资伙伴的特征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之后的业绩表现(Hitt et al.,2000;Luo,1997;Steensma et al.,2005)。Lu和Ma(2008)以563家中国的中日合资企业为样本,发现当投资所在地区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强度比较高时,选择与一个区域性的商业集团组织合作会增强公司之后的业绩表现;同时如果所投资的行业本身是一个受到外资投资严格限制的行业时,选择一个全国性的公司合作会增强公司之后的业绩表现。与此相同的,现有文献也提出了一些合资伙伴选择的标准,比如合资伙伴的规模、产品相关性、市场力量以及组织形式,市场力量强的伙伴通常意味着能降低投资的不确定性,而国际化的组织架构也有利于公司的融合(Luo,1997)。
 
国内学者对合资企业的研究也很多,特别是对企业组织、企业管理等方面都有研究。徐全勇(2006)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企业资源理论研究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合资企业组织形式。张莉、曹蔚然(2003)认为国家的文化在合资企业的行为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赵龙凯、岳衡和矫堃(2014)对出资国文化特征与合资企业的风险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出资国文化特征中的和谐主义与不确定性规避会降低企业风险,而个人主义则显著增加企业风险。
 
与我们论文最相近的论文是Lu和Ma(2008),Luo(1997)以及赵龙凯、岳衡和矫堃(2014)。Lu和Ma(2008)研究了中国的合资企业伙伴选择的问题。发现不同情况下选择不同的合资伙伴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绩表现,但是并没有系统性的提出一个合适的合资伙伴选择标准。Luo(1997)虽然提出了一系列合资伙伴的公司特征作为选择标准,比如规模、产品关联性以及市场力量,但由于研究的样本是跨国的企业样本,文章并没有将各个国家的制度环境等各种变量进行控制,使得论文的研究结果受到一定的质疑。而且本文的研究重点则在于探讨国家的文化特征是否能影响跨国企业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伙伴,检验合资伙伴的选择是否受到了除公司层面的微观特征以外的国家制度背景的影响。另外,本文的研究选择了在中国经营的合资企业,将样本企业放置在同一个经营背景中,能控制由于国家制度特征不同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有利于更清晰地得到文化特征与合资伙伴选择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假设提出
 
在中国,国有资本对经济有很重要的影响,由于历史以及制度背景等各种原因,现代国有企业在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体制上仍然与民营企业表现出很大的差异。从经营目标来看,国有企业不是单一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会更多地承担起社会稳定的功能(Shleifer & Vishny,1994);从管理体制上来看,国有企业的经营更容易受到政府的参与,干预包括税收、政府补贴以及董事会任命的活动(Lin & Tan,1999)。从组织运行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的文化更多地体现权利的等级分配,并且受到政府权利的干预更多,这与现代企业的管理文化存在一定背离。跨国公司需要充分考虑到选择国有资本带来的劣势,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国有资本在资源配置、政府关系方面的得天独厚的优势(Luo,2001)。因此,考虑是否选择国有资本以及选择多少国有资本进行合资的标准,取决于这些因素是否能促进国有资本优势的发挥、是否能减缓其在公司治理方面带来的劣势。
 
已有文献对合资伙伴选择的研究相对较少,目前关于中国合资企业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从公司层面探讨影响合资企业业绩的因素,包括公司的控制权结构、产品市场定位在国内还是国外的经营策略以及行业特征(Li et al.,2009;Luo,2001;Luo & Park,2001;Pan & Chi,1999;Zhang et al.,2007)。这些因素能影响合资企业业绩的原因在于它们都能从某种程度上促进或者减缓与当地企业合作的优势与劣势。当控制权由跨国公司掌握时,当地伙伴的劣势将会被减弱,但其优势得到保留,因此会促进企业的盈利能力(Li et al.,2009),所以控制权的不同可能也会影响国有资本的选择。公司的经营策略是以出口为主还是以本地市场为主,也是选择合资伙伴的一个考虑因素。Zhang等(2007)在研究合资企业R&D强度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中发现出口为主的(export market-focus)合资企业R&D与业绩表现之间的影响会更强。不同的市场集中策略意味着对本地市场需要了解的程度会不同,以出口市场为主的合资企业通常更倾向于利用本地市场更低的人力成本以及自然资源,它们往往不需要本地企业其他方面的优势资源;相反,如果合资企业的目标是以本地市场为主,它们更倾向于选择在当地市场有更大资源优势的合资伙伴。这也意味着以出口为主的公司可能会更偏好非国有资本。除此之外,不同行业国有资本的重要程度也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关键的行业比如电力行业国有资本相对更为强势,也会有更高的经营壁垒(Park et al.,2006),在这样的行业中选择国有资本的优势可能将会放大。
 
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了合资伙伴的选择可能会受到诸如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经营策略和所在行业特征等因素的影响。但是正如前文谈到的,这些研究大都集中在公司层面或者行业层面去探讨合资企业的经营,往往忽略了国家层面的因素也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策略。跨国公司在参与合资企业的经营时,往往会将母国的一些固定的特征比如社会观念、公司经营观念、文化特征也都带入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文化,这种文化可能会更适应中国国有资本的经营理念,因此可能会减轻与国有资本合作带来的一些不利的影响。因此,本文着重于探讨合资伙伴的选择过程中国家层面的因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我们将在实证检验中控制上述因素对合资伙伴选择的影响,重点检验国家层面的因素比如国家的文化特征是否会影响到合资伙伴的选择。
 
为了研究文化特征与合资伙伴选择的关系,本文首先需要获得对各个国家文化特征的量化指标。Hofstede(1980)通过对72个国家11.6万个被调查者价值观的研究,确定了5个价值观的潜在维度,他认为这是任何社会必须面对的人类基本问题。这5个维度是:权利距离、避免不确定性、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阳刚气质与阴柔气质、长期定位与短期定位。此后,Schwartz(1994,1999,2004)也对各地进行了文化价值的调查研究,与Hofstede(1980)一致,建立了3个文化价值维度,和谐与专制(harmony versus master),等级制度与平等主义(hierarchy versus egalitarianism),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embeddedness versus autonomy)。这3个维度与Hofstede(1980)指标平行一致,并且被认为是对其的一种提高和延伸。Chui等(2002)发现由Schwartz定义的文化价值指标显著的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决策。因此,本文使用Schwartz的价值衡量指标对文化特征进行量化,并且考虑到共线性的因素,本文主要考察两组维度对合资决策的影响,即和谐与专制,等级制度与平等主义。和谐主义更高的文化更注重适应现存的环境与自然,低的文化更强调控制自然和社会来实现自我满足。等级主义更高的文化更加认同等级地位的存在,认同组织领导者的控制力与决断力,而平等主义更高的文化则强调个人价值的平等性。
 
文化影响合资伙伴选择的机制在于,文化的差异会导致公司在经营制度与治理问题上采取迥然不同的态度(陈仁华,1988)。譬如,赵龙凯、岳衡和矫垄(2014)研究发现,出资国文化特征中的和谐主义与不确定性规避会显著降低企业风险,而个人主义则会显著增加企业风险;除了在企业的风险选择方面会表现出差异,在公司治理层面比如盈余管理方面也会不同,赵龙凯等(2016)研究了国家文化与合资企业盈余管理的关系,发现出资国个人主义更强的合资企业倾向于更多地进行向上和向下的盈余管理。而在中国,国有和非国有本身就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文化。不同文化特征的跨国公司在选择国有还是非国有合资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考虑到其与合资伙伴的文化是否更为接近与更有利于融合,无论是从国家制度还是公司治理层面。
 
在国家制度方面,和谐主义强调接受事物本来的情形,不愿意接受个体之间的冲突,因此和谐主义强的国家对非市场经济体制有更强的适应和接受能力,因为市场经济体系是建立在个体的经济冲突之上的(赵龙凯等,2014;Licht et al.,2007)。因此,文化特征可能在制度层面就对国有和非国有表现出不同的偏好。
 
在公司治理方面,避免个人利益冲突的文化会使得企业避免使用股权激励的方式(Bryan et al.,2015),因此和谐主义更强的文化会更少使用股权激励,这与国有企业的运作方式更为接近。肖星等(2013)研究发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股权激励在意愿方面有所不同,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是管理层利用自身权利寻租的表现,而非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更符合“最优契约论”,是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从公司治理层面的角度考虑,文化特征的不同也会使得跨国公司尽量选择与自身理念更为融合的一方作为合资伙伴。
 
通过对上述的文献和理论分析,我们认为文化特征会对公司合资伙伴选择产生影响,我们总结上文并提出3个假设如下。
 
假设1:出资国文化特征中的和谐主义会增加选择国有合资伙伴的概率,等级主义也会显著增加选择国有合资伙伴的概率。
 
根据Schwartz(1994,1999,2004)的研究,和谐主义更高的国家更强调适应社会与自然现有的状态,和谐主义低的国家则强调控制自然与社会的重要性。如果跨国公司有着和谐主义更高的文化背景则会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因为这样的背景使其更能适应国有资本自身的经营目标与管理特征,所以选择与国有资本合资的缺点就相应的被缩小,同时又能更多地发挥出国有资本在经营中的优势(Doh et al.,2004;Luo,2001)。同时,等级主义更高的文化更加认同等级地位的存在,认同管理层的控制力与决断力,而平等主义更高的文化则强调个人价值的平等性,他们更不能忍受市场与权利的滥用。因此,等级主义更高的文化背景会更认同国内政府在经济中的力量与作用,也更懂得如何去利用中国的这种社会特征,会更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
 
假设2:文化特征对国有资本选择的影响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增强而减弱。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经济体,我国的区域经济特征非常明显(Hoskisson et al.,2000;Luo,2001)。有些地区的经济通常由当地政府部分主导,因此不同地区的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程度自然有所不同。市场化程度可以很好地刻画一个地区的市场发展情况,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经济体制不发达,政府主导权力更高;而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政府较少参与资源的配置,民营企业也能受到更公平的待遇,因此在这样的地区国有资本相对于民营资本的优势会被缩小。反之,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选择与国有资本合作,国有资本体现出的优势将更明显,所以跨国公司会更倾向于选择与国有资本进行合作。
 
市场的发达程度不仅直接影响合资伙伴的选择,也会影响文化特征与合资伙伴选择之间的关系。通过以上分析,当市场更发达时,资源更可能自由有效地得到配置,政府扮演的角色将会降低,企业能得到更公平的待遇。跨国公司大多都来源于发达国家或地区,它们更熟悉和适应按照市场规律自主运行、配置资源的模式。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国有资本相对于不发达地区的国有资本,受到的社会稳定责任的捆绑约束更低,管理者更有激励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去经营企业,导致与民营企业的相似程度会更高,这也使得跨国公司适应国有资本的管理体制的难度降低。因此,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增加会减弱文化特征对选择国有资本的影响。相反,当经济体制不发达时,跨国公司面临的是一个相对不熟悉的经营环境与管理体制,它们适应国有企业的难度将增加,此时文化特征对合资伙伴选择的影响将增强。
 
假设3:选择国有资本进行合资是企业考虑了文化特征之后的内生性选择,偏离文化特征模型拟合出来的国有资本会降低合资企业的业绩表现。
 
除了考察文化特征对选择国有资本的影响之外,本文进一步研究选择合理选择国有资本之后的经济结果。之前的文献已经检验过与国有企业合资的影响,但大多将选择国有资本作为一个外生给定的变量。如Lu和Ma(2008)发现,合资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对公司的业绩表现有负向的影响。正如前文所讨论的,国有资本的利弊依赖于公司的特征、机构环境以及国家文化特征等一系列的因素,国有资本的选择本身就是跨国公司内生性的选择,跨国公司需要综合考虑所有的因素来决定最优的国有资本比例。因此,在均衡的状态下,合资企业都应该有一个最优的国有资本比例水平,偏离这个最优水平会降低企业的企业表现。这与Brouthers(2002)的思路一致,Brouthers(2002)建立了跨国公司进入模式选择的模型,发现了更拟合模型预测值的合资企业公司表现越好。因此,本文认为偏离国有资本的最优水平会降低公司的业绩。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描述
 
本文选取2002~2007年间中国的合资公司作为初始样本,主要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2004年外商投资数据以及工业企业数据库。外商投资数据包含了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公司成立时的外商投资信息,这让本文可以得到合资公司的母国信息。文章最主要的解释变量——国有股份占比——来源于工业企业数据库,数据库统计了企业的股权结构等信息。文章使用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国家工业企业数据库。
 
本文所用的文化特征变量来自于Schwartz(1994,1999,2004)的研究成果。基于跨国数据,Schwartz(1994,1999,2004)编制了“Schwartz价值观量表”,描述了3组社会文化维度指标,这3组社会文化维度在组内是对立的:和谐观念与精英观念、阶层观念与平等观念、保守观念与自由观念。本文关注的是前两组文化维度:和谐观念与精英观念,阶层观念与平等观念。同样的数据也已经被运用于合资企业的研究,如赵龙凯、岳衡和矫堃(2014)。
 
我们使用由樊纲等(2011)编制的2011版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作为对地区市场化程度的衡量。市场化指数越高,表明该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这些指数也已经被广泛地用来衡量国内各地区的经济环境条件,比如Li等(2009)。为了防止数据数值大小对于结果的影响,本文对该指数进行标准化处理。
 
本文首先去除掉港澳台资本的样本,在原始数据库中约有50%的样本来自于香港投资者,但由于实际中很多跨国企业会首先选择在香港成立公司后再以FDI身份投资内地企业,也有一部分内地企业为了以“外商投资者”身份得到政府部门的优惠政策,选择经过各种途径在香港成立公司再投资内地企业。同样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在澳门和台湾地区,出于稳健性考虑本文剔除掉这部分港澳台资本。之后本文按照如下标准对样本进行筛选:(1)由于中国政府会要求跨国企业在某些重要行业中必须选择一个合资方或者直接要求跨国企业选择国营企业作为合资方,而实际上这种选择可能不是跨国企业理想的决策结果,因此本文剔除行业中没有任何全外资企业的行业;(2)剔除外商资本少于20%的公司;(3)由于本文研究的是选择国营企业还是非国营企业作为合资方的问题,因此本文剔除掉外资占比100%的公司。出于研究目的考虑,剩下的样本需要有可识别的外商投资者,以便于本文能够利用母国信息研究其文化价值对合资方选择的影响。在扣除资产、负债以及销售收入为负的样本和主要变量缺失的观测值之后,本文最终剩下来自于37个国家和地区的7221家样本企业,共计21877个样本观测值。为了减弱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主要的财务数据分别进行1%和99%的双边异常值处理。
 
(二)模型构建与相关变量定义
 
1.文化特征影响跨国企业选择合资方行为的计量模型
 
本文主要借鉴Mjoen和Tallman(1997)、Zhang等(2007)等研究建立如下回归模型来检验文化价值是否可以影响跨国企业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的决定:
 
其中,主要被解释变量State Percentage用于衡量跨国企业对于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的偏好,等于国有资本除以当地资本的总和。State Percentage是一个连续性变量,State Percentage越高,表明跨国企业越倾向于与政府合作。如果合资公司中没有国有资本,则State Percentage等于0;如果合资公司中只有国有资本作为当地资本的唯一选择,则State Percentage等于1。由于指标的定义区间在0到1之间,在本文的稳健性检验中,本文采用logit回归来分析本文研究结果。
 
正如前文讨论过的,本文在Schwartz(1994,1999,2004)的基础上检验文化价值的两个维度对合资方选择的影响——和谐主义和等级主义。在模型中本文分别用Harmony和Hierarchy来表示这两个变量,Harmony值越高,和谐主义越强,Hierarchy值越高,等级主义越强。这些文化价值指标很早就已经被运用于各类学术研究中,比如Chui等(2002)。MarketIndex是表示市场化指数的哑变量,如果在特定的某一年某地区的市场化指数大于等于当年各地区市场化指数的中位数,则MarkerIndex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在模型中,主要的控制变量包括外资控制权(Foreign control)、出口市场聚焦程度(Export market focus)和国营份额(State market share)。本文使用虚拟变量(Foreign control)来衡量跨国企业对合资公司是否具有控制权。如果外商资本占比超过50%,则Foreign control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为0。Export market focus用来衡量该合资公司出口聚焦的程度,等于该合资公司出口销售收入除以总的销售收入(Pan & Chi,1999)。Export market focus越大,表示该企业越倾向于出口型企业,Export market focus越小则表示该企业越倾向于当地市场。State market share等于行业中国有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总和除以行业总的年销售收入,用于衡量国有部门在行业中的重要程度。
 
在本文的模型中,还加入了跨国企业的研究中一般需要加入的控制变量。我们用Firm Size表示合资公司的规模,用当年总资产取对数来衡量,因为企业规模越大,政府可能更倾向于对企业使用外资情况进行干预;Log(age)表示合资公司的年龄取对数,用当年与企业成立的年份的差额来表示,加入年份变量是因为在中国经济开放的早期,政府对外商资本的限制与管制更多;我们将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按照行业取平均值得到行业的盈利能力(Industry profitability)。除此之外,本文也加入了一些国家层面的控制变量。根据Porta等(1998),法律规则是一个国家监管力量是否有效率的衡量,因此本文用rule_law变量来控制国家间的法律环境的差别,同时本文用lgdp_pc来表示每单位资本的GDP取对数,用以衡量跨国企业母国的经济发达程度。
 
2.正确选择国企作为合资方对于合资公司业绩的影响检验模型
 
为进一步检验文化价值对于合资方选择的影响是否准确,本文将上一步回归模型中得到的残差提取出来建立如下模型做进一步验证:
 
本文使用企业的盈利能力(Roa)来衡量公司业绩表现。我们首先选取了企业当期的Roa来检验偏离均衡国企比例是否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合资伙伴的选择一般属于公司战略层面的选择,如果跨国公司的确从战略层面上对合资伙伴做了全面的考量,也就意味着合资伙伴的选择结果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未来长期的业绩表现。因此,我们也采用企业未来2~4年的平均盈利能力(2Y Roa,3Y Roa,4Y Roa)作为被解释变量。
 
Stateper Deviation表示在第一步State Percentage决策模型中得到的残差绝对值,同时我们用变量Predicted Stateper来表示模型的拟合值。本文假设跨国企业在选择国企作为合资方时会综合考虑上面模型中所有的国家层面、市场层面、行业层面以及公司层面的各种因素,则回归模型得到的残差可以用来衡量对最优国有资本比例的偏离程度。模型控制了公司的控制权、规模、年龄以及杠杆水平等因素,并且加入行业固定效应。为了尽量避免企业本身的盈利程度不同导致的对国有资本的更加偏好这一内生性问题,我们用初始资产回报率(Initial Profitability)来控制合资企业初始盈利能力的不同。资产回报率定义为息税前利润EBIT除以总资产(Park et al.,2006)。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1列示了7221家样本企业的出资国分布情况以及按照国别进行分组统计的各统计量的均值,这7221家合资公司来自于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在样本中由日本作为出资国的合资公司数量最多,有2253家合资公司的外资资本来自于日本。其次为美国,有1782家。合资公司中外资资本占比的平均值约为50%,说明外商资本在合资公司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外商控制权指标的平均值为0.42,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绝大部分合资公司的控制权由当地合资方掌握,因此选择最优的合资方对跨国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合资公司在选择当地合资方时,国有资本的比重平均为0.14,并且从表1中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的选择差异很大。以色列和挪威作为出资国的合资公司国有资本的平均比重分别为64%和46%,日本平均达到了14%。但是由美国出资的合资公司中,国有资本占本地资本的比重平均只有11%,还有部分国家(比如墨西哥和智利)的跨国企业选择国有资本的比重为0,说明这些国家的跨国企业在中国选择合资伙伴时并没有选择国有资本。所有的这些证据都显示跨国企业在是否选择合资方时,对国有资本的偏好会因为母国的国别不同而不同,这也为本文检验文化价值在其中的影响作用提供了研究基础。
表2给出了本文所用到的主要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及其显著性程度。从表2可以看出,本文所列示的绝大多数变量都与本文要研究的国有资本比重有很显著的相关关系。文化价值中的层级制度特征与国有资本比重并没有看出有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是和谐观念与国有资本比重却表现出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和谐观念观越高的国家可能越偏好于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
 
(二)文化价值对合资方选择的影响分析
 
本节通过多元回归分析考察文化价值对合资方选择行为的影响。本文以2002~2007年间统计的7221家合资公司的21877个观测值作为样本,对模型(1)进行了估计,结果列于表3。考虑到在中国各个行业对于国有资本的比重不同,并且对外商资本的限制也不一样,本文对所有回归模型都加入行业固定效应和年度固定效应。同时本文也考虑到来自于相同母国的合资公司可能更容易表现出同样的特征,组间相关性比较强,因此本文在参数估计中也将组内效应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在所有模型中按照母国进行Cluster聚类分析调整标准误来解决由此造成的残差不独立问题,从而得到更加稳健的结果。
 
表3第(1)~(2)列回归只加入公司层面、行业层面和国家层面的控制变量对国有资本比例进行回归,结果表明跨国企业对于国有资本的偏好与公司的规模、年龄显著地正相关,企业规模越大,成立时间越久,跨国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外资控制权变量(Foreign control)的系数在0.07左右,并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当外资拥有对合资公司的控制权时,更偏好于国有资本,这与Zhang等(2007)、Li等(2009)的结论一致,通常认为当跨国企业对合资公司的控制权越强,越容易降低当地合资方的负面影响。出口市场聚焦程度(Export market focus)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出口型的合资公司相对于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战略的合资公司更偏好于非国有资本,这一类企业通常定位于在东道国寻找更低的人力成本并且不需要对当地市场有非常深刻的了解,因此对国有资本的偏好相对于聚焦当地市场的企业并不强烈(Pan & Chi,1999;Luo & Park,2001)。
 
第(3)列回归考察文化价值对于跨国企业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行为的影响。回归中加入了市场化程度(MarketIndex)这一变量,回归结果表明市场化程度(MarketIndex)与国有资本比例表现出很强的负相关关系。这也符合Ramamurti(2003)的观点,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政府对经济体系中资源配置的干预程度越低,非国有企业越容易受到与国企一样的公平待遇,因此国企也就相对地失去了比较优势,在这些地区的跨国企业更偏好于选择非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
 
对文化价值的回归结果显示和谐主义高的国家对国有资本的偏好更强烈,在所有回归模型中Harmony与State Percentage表现出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平均来看,Harmony增加1个单位能使国有资本的比例提高2%。这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和谐主义越强的国家的企业,对东道国的体制环境拥有着更好的适应能力,也更能适应国企的体制环境,这样大大降低了选择国有资本的相对劣势,所以会更偏好于选择与国有资本合作。然而,回归结果无法表明等级主义对国有资本具有偏好,第(3)列中等级主义(Hierarchy)系数并不显著。总而言之,回归结果表明出资国文化特征中的和谐主义会增加选择国有合资伙伴的概率,而等级主义则对合资伙伴选择没有影响,假设1得到支持。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文化价值对选择国有资本的影响程度会因为地区间市场化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在第(4)列回归模型中,我们考虑市场化程度与和谐观念指标的交叉影响因素,加入了二者的交叉变量(Harmony×Marketindex)。回归结果表明Harmony×Marketindex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文化特征中的和谐主义对选择国有资本的影响程度越低。等级主义加入交叉项后仍然不显著,说明等级主义特征并没有影响合资伙伴的选择。回归结果列(4)表明,跨国企业在中国选择合资方时,对于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之间的权衡抉择的确受到文化价值因素的影响,和谐主义强的国家的跨国企业,对中国的国有资本表现出更强的合作愿望。但这种影响会因为地区之间的发展程度不同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影响相对较小,而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和谐主义特征对国有资本的偏好则更强,支持假设2。
 
  我们在模型中加入了Foreign control与和谐主义的交叉项,在第(5)列显示。回归系数为-0.02,但并不显著,我们认为这符合本文的基本思路。首先,在其余一次项模型中,Foreign control显著为正,说明当外资取得企业控制权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伙伴,原因在于跨国企业对合资公司的控制权越强越容易降低当地合资方的负面影响(Zhang et al.,2007)。但外资是否取得控制权,对文化影响国资比例的程度是不确定的。一方面,在外资取得控制权的情况下,母国的文化更容易被带入到合资企业中,因此文化对合资方的选择影响应该会越大。但是另一方面,外资控制力越强,会规避掉当地合资方的负面影响(Zhang et al.,2007;Li et al.,2009),选择的国资比例也会越高。特别地,由于当地合资方占比较小,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文化差异的影响会相应被降低。此时,母国的文化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选择中影响会减弱,因为当外资占有控制权时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非国有资本,它们在文化层面对公司的影响都比较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外资控制的情况下,文化的影响应该是减弱的。我们认为文化与外资控制权的交互作用取决于以上两种因素的相对占优情况。从第(5)列的回归结果来看交叉项的符号为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后者占优,外资取得控制权时东道国的文化影响相对会被减弱,因此在选择合资伙伴时母国的文化影响也会相应被减弱。但回归系数并不显著(在后面的HLM模型中,Harmony×Foreign的系数在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占优的程度还是很弱,从统计意义的角度我们并不能判断外资是否取得控制权会影响文化对合资伙伴的选择。
 
(三)合资方选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分析
 
本节进一步验证文化价值是否能通过影响跨国企业合资方的选择对公司的业绩表现产生影响。根据上一部分的研究,本文认为跨国企业在选择合资类型时,会理性的权衡考虑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之间的比较优势与劣势,做出最优化的选择。这个选择属于跨国企业成立合资公司时的内生性选择,背离该均衡的选择将会降低合资公司的业绩表现;而均衡水平上的选择不会降低公司的业绩表现。本文在上一步模型的第(2)列回归的基础上③,将合资公司的国有资本比例拆分为残差部分以及拟合值部分,用国有资本占比的拟合值(Predict StatePer)来表示国有资本的均衡水平,将模型中残差部分的绝对值(Stateper_Dev_abs)作为对最优均衡水平偏离程度的衡量,结果列示于表4。
 
表4第(1)列回归以同期Roa作为被解释变量,第(2)~(4)列模型分别以未来2年、3年、4年的平均Roa为被解释变量来表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检验对最优国有资本水平的偏离是否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在控制了公司的初始盈利水平、公司规模、公司杠杆等变量之后,实证结果发现变量State-per_Dev_abs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负。并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跨国企业选择国有资本的比例相对于文化特征决策模型推出的最优均衡水平每偏离1个单位,合资公司平均盈利能力ROA会降低2%。而最优国有资本水平本身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这验证了本文的推断,因为它本身就是跨国企业的一个内生性选择。为了控制行业、年份的个体差异导致的业绩差异,本文也在所有回归模型中加入了行业固定效应、年份固定效应,并且采用稳健性的方差估计来使得结果更加稳健。这些实证结果充分说明,选择一个合适的国有资本比例对于合资公司非常重要,跨国企业在选择当地合资方时应该充分考虑母国的文化特征等因素来选择一个最优的国有资本比例,对最优国有资本比例的偏离程度越高,对公司的业绩增长越不利,支持假设3。
 
我们进一步研究了过多和过少选择国资比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在表5中,我们将合资选择模型的残差(StatePer_Dev)分成大于零和小于零两组分别进行回归。StatePer_Dev大于零表示合资企业实际上过多地选择了国资比例,小于零表示过少地选择了国资比例。同样地,除了加入相关控制变量以外,我们控制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
 
在回归之前,我们发现在StatePer_Dev小于零的样本组,StatePer_Dev与公司初始盈利能力(Initial Profitability)存在很强的相关性,说明公司自身的业绩好坏本身会影响过多还是过少地选择国资比例。我们用Heckman两步法(Heckman,1979)进行回归检验。首先,我们构造过多选择还是过少选择国资比例的虚拟变量,Dummy_StatePer_Dev等于1表示企业过多地选择了国资比例,等于0则表示过少地选择了国资比例,将Dummy_StatePer_Dev对Initial Profitability和Roa等变量进行回归,并分别保存两组的IMR值(表5第(1)列④)。第二步,我们将IMR值分别带入到过多或过少选择国资比例的两组中对StatePer_Dev进行回归(表5第(2)~(3)列)。
 
回归结果中,Initial Profitability对是否过多选择国资比例影响显著为正,说明原本业绩更好的企业的确可能更会倾向于相对于合资选择模型过多地选择国资比例。但是,IMR值和Initial Profitability对具体偏离程度(StatePer_Dev)的影响在过多和过少组中影响不一样。在控制了IMR以后,如果过少地配置了国资比例,具体相对于国资比例选择模型配置多少会受到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业绩越好,StatePer_Dev越高,对选择模型的偏离也就越低(第(2)列中Initial Profitability显著为正)。然而我们发现,虽然企业的业绩的确会影响企业过多的选择国资比例,但是一旦企业选择过多配置国资比例之后,企业选择配置多少国资比例与企业业绩等因素基本不相关(第(3)列中IMR和Initial Profitability,Roa不显著)。
 
为了排除共线性的影响,我们将StatePer_Dev取分位数(P_StatePer_Dev)来代替原StatePer_Dev值,分位数的选择并不改变原值的相对排序结果,因此并不会影响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⑤。表6第(1)~(3)列的结果表明当合资企业过多地选择国资比例时,选择的国资比例越高,越不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P_StatePer_Dev在1%水平下显著为-0.02,平均而言,当偏离程度从25%分位水平上升到75%分为水平时,公司每年的ROA会降低大约1%。当合资企业过少地选择国资比例时,对国资比例的偏离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短期业绩,但会降低公司的长期业绩。根据表6的第(6)列结果,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偏离程度越小(P_StatePer_Dev越大),公司的4年平均ROA会越高。
 
综上,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假设3。基于文化因素的合资比例选择是企业的内生性考量,对合资比例选择模型的偏离会不利于公司的业绩。在企业过多还是过少的选择国资比例的子样本研究中,我们发现无论是过多还是过少的选择国资比例都会对业绩有不利影响,但相对而言过多地配置国资比例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更显著。
 
在对公司业绩的回归中,公司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不同对过多还是过少配置国资比例有不同的偏好,从而导致本文假设3的检验存在内生性问题。我们利用Heckman两阶段法发现公司的初始盈利能力的确会影响企业过多还是过少的选择国资比例,盈利越好的公司越倾向于过多地选择国资比例。但是业绩好坏只能影响公司是否过多选择国资,并不能影响到公司选择究竟偏离多少。为了排除这一影响,我们根据过多还是过少选择国资比例进行分组回归,并控制了公司的初始业绩等因素。我们仍然发现,在企业过多选择国资的样本组里,对合资选择模型拟合的合资比例偏离程度越大,企业的短期和长期业绩都会越低;而在过少选择国资的样本组里,偏离程度越大,对企业的短期业绩影响并不显著,但是长期看会降低企业业绩。总之,根据Heckman两步回归和分组回归的结果,我们认为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会导致企业本身选择过多还是过少的配置国资比例这一内生问题对本文结论的影响很小。因为公司业绩只影响了企业自身选择过多还是过少配置,但在过多组里具体过多多少并没有受到业绩因素影响,因此在过多组里国资比例的偏离对业绩的影响很干净,结论也可信。
 
五、稳健性检验
 
本文做了一些稳健性检验来确保实证结果的客观性。
 
使用替代性回归方法。考虑到本文主要被解释变量State Percentage是在0~1范围内变动的,我们分别采用了Logit和Probit回归方法来替代OLS进行回归,所得结果与本文并无实质性差别。
 
采用销售收入增长率来衡量公司未来业绩表现。合资企业选择合资的目的可能并不一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的,还可能是为了占领市场(Lu & Ma,2008)。因此本文进一步用企业未来4年平均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对最优偏离值进行回归,仍然发现对均衡国有比例的偏离会降低公司的业绩⑥。
 
采用各期ROA与初始盈利能力Initial Profitability的差值(D_Roa)来表示企业的业绩变化。除了控制企业初始盈利能力和分组回归外,我们用企业的相对业绩变化来衡量企业的经营业绩表现,并检验对基于文化因素的合资选择模型最优值的偏离是否会降低企业业绩。结果如表7所示,回归结果仍然支持假设3。
 
修正样本选择偏误造成的内生性问题。以往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时投资时,首先考虑的是进入模式的问题,包括选择合资还是独资成立外商独资,而进入模式的选择受到了交易成本、机构特征和文化特征的影响(Brouthers,2002;Delios & Beamish,1999;Yiu & Makino,2002)。因此,有可能文化对合资方的影响只是因为文化影响了企业的进入模式,选择进行合资的公司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而选择独资的公司可能更倾向于选择非国有资本,本文在样本的选择上剔除了外资占比不到20%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外资占比为100%),这就导致了文化价值对合资伙伴选择的作用并不清晰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Heckman的两阶段模型来避免这一问题,回归结果见表8。我们将剔除的样本全部重新保留,即保留外资比例大于0的所有样本,并生成一个虚拟变量,IJV Dummy,如果外资比例等于1,表明样本为外商独资企业,IJV Dummy取值为0,如果外资比例小于1,表明样本为合资企业,IJV Dummy取值为1。
 
在第一步回归(列(1))中,我们首先采用Probit回归模型对IJV Dummy进行回归,检验文化价值是否会对合资企业的选择产生影响,并且估计出选择合资企业的Inverse Mill’s Raito(IMR)。在第二步回归中(列(2)~(5)),我们将IMR作为其中一个控制变量带入前面的回归模型,用以控制那些可能影响进入模式选择的不可观测因素,这些不观测因素可能会影响文化价值与合资伙伴选择的关系。IMR与State Percentage的关系并不显著,我们发现即使控制了IMR,和谐主义(Harmony)与国有资本选择的关系仍然成立,并且和谐主义与市场化程度的交乘项(Harmony×Marketindex)仍然显著负相关。
 
我们将用Heckman两步法得到的最优偏离值(列(3)的残差绝对值)对公司的盈利能力(Roa)进行回归,如表9所示。结果仍然存在,偏离最优均衡水平的国有资本选择会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表8和表9的结果都表明控制了样本自选择偏误之后,本文的研究结论仍然成立。最后,采用多层线性模型(HLM模型)来解决同一东道国导致的组内相关问题。本文前面的回归模型涉及国家层面和公司层面两个层次的变量,并且公司层面的数据嵌套在国家层面的数据之中,对于这种数据结构传统的回归模型一般假设来自于同一东道国的不同合资企业样本是相互独立的,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使用HLM模型来检验东道国的文化特征对国有合资伙伴选择的影响。我们在前面国有资本选择模型(列(2))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在两层次都加入了自变量的多层线性回归模型,由于在前文回归中国家层面的其他变量并没不显著,为了减少参数估计个数,我们只考察国家层面(第二层面)的Harmony变量对State Percentage的影响。我们根据此模型得到回归结果(表10),为了节省篇幅空间,我们只报告与Harmony相关的回归结果。
 
从表10可以发现,HLM模型中,常数项下Harmony系数显著为正,和谐主义更高的东道国的跨国公司的确会更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伙伴。同时,和谐主义与市场化程度(Marketindex)的交叉项仍然显著为负(系数为-0.05),这与本文假设2一致。和谐主义对国有伙伴选择的影响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增强而减弱。表10的结果表明,在考虑了嵌套的数据结构导致的残差组内相关等问题后,本文的研究结论仍然成立。
 
六、结论
 
本文研究分析了出资国文化特征对合资伙伴选择的影响。以注册资本中国有资本所占比例来衡量跨国企业在中国选择合资伙伴时对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权衡结果。我们发现出资国文化特征中的和谐主义与选择国有合资伙伴呈负相关关系,来自于和谐主义更高的国家的跨国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国有资本作为合资方,而和谐主义更低的国家的跨国企业则更倾向于选择非国有资本。而出资国文化特征中的等级主义对合资伙伴的选择没有显著性的影响。
 
出资国文化特征对合资伙伴选择的影响受到地区市场化程度的负向影响,当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时,文化特征对合资伙伴选择的作用减弱。这是因为如果当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资源更可能自由有效的得到配置,政府扮演的角色将会降低,企业能得到更公平的待遇。跨国公司大多都来源于发达国家或地区,它们更熟悉和适应按照市场规律自主运行、配置资源的模式。相对于市场化程度更低的地区,跨国公司适应国有资本经营环境的难度更低,因此会弱化文化背景的影响。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国有资本水平对考虑了文化特征的决策模型拟合的最优值的偏离会降低合资企业未来的业绩表现。这也证实了合资伙伴的选择是跨国公司基于一系列包括公司的特征、机构环境以及国家文化等特征的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是公司的内生性选择。
 
本文的研究启示在于:跨国公司在中国选择当地合资伙伴时,除了需要考虑公司层面、行业层面的相关因素以外,也不能忽视机构特征和国家文化特征在其中的影响。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在面临选择国有资本合资还是非国有资本合资时,会有不同的选择。特别是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是两类互有特点、不同文化的经济部门,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时,不可避免地需要面临国企还是非国企的选择,此时文化特征就是一个需要考虑到的很重要的因素。与此同时,我国的企业要能更好地“走出去”,也需要结合当地的市场机制特征并充分地考虑不同国家间的文化特征差异,选择一个合适的本地合资伙伴对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注释:
 
①统计数据来源于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②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5年1~12月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575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62.7亿美元。
 
③本文也使用第(5)列回归模型得到的残差,结果与此一致。
 
④本文所有回归表中涉及的Control行都是指和文章的主检验放入了一样的控制变量,鉴于篇幅原因,在表中没有一一列示,但所有回归结果留存备索。
 
⑤本文也直接用StatePer_Dev进行分组回归,在过多选择国资组回归结果仍然一样显著为负,但是由于共线性原因,过少选择国资组结果不显著。我们认为这并不影响本文结论。
 
⑥鉴于文章篇幅原因,本文未予报告完整的稳健性检验结果。所有稳健性检验结果留存备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