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经典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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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鹰 / 2018-01-17
金融融合
科技与金融通常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双引擎”,科技金融则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当前,要打好“四张牌”,让中原更出彩,迫切需要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要坚持信用评价的基础性。把握当前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良好机遇,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依法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有关信息,建立科技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库。定期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加强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的推广使用,实现政府、银行和投资者对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定期披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及融资情况,方便投融资机构对中小企业发展前景进行评估,为其投融资决策提供参考。
要坚持股权融资的关键性。科技金融的实质就是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企业集聚。通过财政基金“引投”和风险基金“直投”并举,壮大科技创业投资规模,强化对种子期、初创期创业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强化新三板、四板的孵化培育功能,大力提升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率,增强流动性和吸引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早日转战IPO,扩大融资能力。鼓励促进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股权托管业务,为产权交易、并购及风险投资退出拓宽渠道。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信用风险和规模限制。
要坚持债权融资的创新性。在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科技金融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引导商业银行进行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突出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创新信贷产品,重点推广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产品。引导科技企业使用金融租赁方式获得大型研发设备,降低科技企业成本。
要坚持服务保障的有效性。成立科技金融促进会,负责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科技企业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利用高校教学资源,结合市场需求,重点培养一批复合型科技金融人才。开展科技金融理论研讨,通过收集、整理、剖析典型案例,梳理、归纳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加速开展技术审核、产权转让、成果认证、技术交流等中间性业务,为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提供价值评估和技术认证,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效率。打造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投融资服务。
要坚持政策规划的完整性。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从省级层面对科技创新投入做了一些规划和设计。这些文件大多涉及财政科技资金,在引进科技银行、鼓励规范民间资本、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引导利用互联网金融等方面还不够具体和明确。未来要出台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加强科技金融政策的完整性,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要坚持机制建设的协同性。进一步探索多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整合政府与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资源,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及防控机制。明确科技金融领导机构和运作机构,统筹协调我省科技金融工作,有效沟通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协同推进财政资金、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资本市场、民间借贷等各个板块。完善财政资金基金化引导机制,加快创业投资子基金投资进度,分层引导调整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财富效应,积极开发兼具风险分散和收益分享的金融工具,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探索科技保险服务机制,创新保险对科技企业的服务模式,加速扩大科技保险服务覆盖面,将保险服务拓展到科技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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